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会诊医疗系统“红包”、回扣顽症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会诊医疗系统“红包”、回扣顽症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转帖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5-8-4

为了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药品回扣、“红包”等不正之风,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4月28日,卫生部发布了《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》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,开展纠正医疗服务领域中收受“红包”、回扣等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。为此,本刊约请本报驻山东记者对医疗系统中普遍存在的“红包”、回扣问题进行了专门采访。

形形色色的“红包”、回扣

采访“红包”、回扣问题的确是一件难事,与医生交谈,人家讳莫如深;与病人沟通,他们千叮咛万嘱咐要保守秘密;在几家医院领导面前,一触及每年由于不上交“红包”、回扣而受处理的当事人有多少等问题,他们则闪烁其词。用业内人士的话说,就是:“人人心中有,个个口中无。”

这是记者亲眼看到的——“主刀1000元,麻醉师400元,对不?”一位农村妇女一边照顾刚刚做完手术的公公,一边向丈夫核实。“这不,手术刚做完,给了主刀2000元。”看着儿子平安出了手术室,一位中年母亲长出了一口气,她擦了擦眼中的泪水,向记者伸出了两个手指。

当前,药品回扣作为医疗界“灰色收入”中最安全的一种,在部分医生心中的地位已经超过了“红包”。谈到回扣问题,某三甲医院一位护士长介绍,“现在几乎每种药都有回扣,最少10%,大多数是20%。既然大夫开谁的药都可以拿回扣,当然是贵的药、回扣高的药受欢迎了。”她说,一些大夫看门诊时,抽屉里都有一个小本子,开了哪种药、开了多少盒,随时记录,月底到药房“对账”。还有的医药代表就坐在医生对面,帮助医生开方,随时累加回扣。这样下来,每个月初就成了这些医生的“第二个发薪日”,回扣自然也就成了“第二份薪水”,少则几千,多则上万。

一位外企的医药代表说,由于外国公司规定不准直接给医生钱,赞助医生参加学术研讨会或出国考察,已经成为他们主要的支付回扣的方式。还有一些医药代表,会为一些医生解决外出开会的相关费用,有的节假日还会为他们打点好休闲度假的费用。回扣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。

“红包”、回扣损害社会公信度

“红包”、回扣现象的蔓延,不但加重了患者负担,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,损害了社会公信度。山东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忠武说:“红包问题不及早解决,将会十分危险。”

“老百姓自然对红包不满意,但从根本上讲,它也损害了医生的切身利益,损害了医生的职业形象。”山东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泌尿外科许纯孝教授告诉记者。

一家医院的负责人说:“如果任凭‘红包’现象泛滥,一些高水平的医生就会在金钱的驱使下搞技术垄断,这将对医疗事业的发展造成致命的打击。”“一旦医生沉迷于靠回扣赚钱,那他的医术和名声也就完了。”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吴承远说。因为回扣损害的不仅只是一个医生的声誉,而是整个医疗界的形象。

“医院也是回扣的受害者”,山东省立医院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邵延彪说,回扣不仅让医院难查处,给医院的名声也带来不好的影响,更搅乱了医院的正常分配机制。他说,“一般情况下,医院每月给医生发5000元奖金应该不算少了,但如果有回扣存在,有的医生一个月能拿1万,他怎么还会把奖金放在眼里,这样一来,医院的激励机制就显得苍白多了。”

“红包”、回扣风源在体制

医务人员收“红包”、拿回扣现象产生的原因何在?缘何屡禁不止?记者调查发现,以下几方面是此类现象得以存在的根本原因:

劳动价值难体现,巨大物质诱惑是助长“红包”、回扣的“催化剂”。某医院神经外科留学归来的主任医师马辉认为,现在我国医生的收入与其他工薪阶层相比虽然较高,但与实际付出还有一定差距。不少医生也认为,现在医院的检查费、药费普遍较高,但真正体现医生技术和劳务价值的诸如诊疗费、手术费等却比较低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个月近万元的回扣就产生了相当强烈的诱惑。

药品虚高定价,是产生“红包”、回扣现象的“源头”。记者认识的一位医药代表以复方丹参片为例,透露了药品回扣的“玄机”:“这种药成本才1元多,从药品批发市场进价是2.8元,到了医院药房售价就变成8.9元,这下你知道为什么我们给了这么多回扣还有钱赚了吧。”山东老百姓大药房总经理刘星武告诉记者,目前在药品流通领域大概有40%左右的水分。在药店,这部分“水分”能部分或全部让利给消费者,因此药店的药价往往比国家最高零售限价低很多。而医院则不同,据圈内人士透露,医院药价中除国家规定的加价外,还得算上给医生的大约10%至30%的回扣,有的甚至更高,所以药价自然就高。业内人士因此认为,药品虚高定价给了回扣生存的空间,医生“吃”回扣又成为药价虚高的重要推动力,形成恶性循环。

医、药难分是催生回扣的“温床”。据某省有关部门统计,去年该省居民平均每人看一次病要花79元,住院要花2891元。这两项费用中,药费分别占了60%和47%,这说明,药费是决定医疗费用的最主要因素。老百姓常说看不起病,原因恐怕主要是药价昂贵。“如果医、药分家就好了。”这是采访中记者经常听到的话。

“人人喊打不好打”是“红包”、回扣得以产生的“祸根”。现在不少医院迫于自身管理的需要和社会舆论的压力,纷纷建章立制,狠刹“红包”、回扣歪风。“但收红包、拿回扣是非常隐蔽的事情,只有患者、医药代表与大夫一对一地进行私下交易,即使产生怀疑也掌握不了真凭实据。”某省级医院一位领导同志说。

“为什么敢收?关键是收红包的风险太低,发现、查处的概率太小,红包对医生的诱惑力太大。”王忠武副教授说,一些医生在收红包时也进行“成本效益”分析:如果在100个收“红包”者中只有10个甚至更少人被发现,自然就会助长“不收白不收,收了还想收”的侥幸心理;如果有90个以上被发现,肯定没有人敢收。

“医院治理‘红包’内部动力不足,甚至还有袒护的成分,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收红包行为。”一位业内人士分析指出。

狠刹“红包”、回扣之风,有没有良方

“病因”似乎已经找准,但是,如何为这一“顽症”开出“良方”?

记者认为,首先,要大力加强医风医德教育。当前正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的纠风工作,尤为引人关注。卫生部发出《全国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》后,山东、上海、辽宁、江苏等省市相继出台了“红包禁令”。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和单位应该抓住时机,加大教育力度,大力提倡端正医风医德,使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,杜绝收受“红包”及各种回扣、提成等不良行为,坚守正确的执医行为,廉洁行医。

其次,加大监督力度。据报载,湖北省副省长蒋超良近日指出,对违规收受红包、回扣者,依法取消执业资格,要列入“黑名单”永不录用,并予以通报,在任何时候、任何地方不能再被录用;对送回扣的药品经销单位,取消其在各医疗机构的经营权。建立独立的第三方参与监督,比如设立非政府的患者协会或病人联盟,这样的群众社团在医疗系统之外,独立协调处理医风投诉,并联系新闻媒体对违规违纪的医疗部门或“红包医生”给予公开曝光,监督医疗行政部门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。

再次,加大医疗行业管理和经营体制改革的力度。最根本的就是引入市场机制,尽快实现各类医疗机构经营的市场化。同时,鼓励更多的个人资本和社会资本以独资、合资等方式进入医疗服务行业,打破行业垄断,使所有医疗机构和药械产销企业公平竞争,让患者有更多选择医疗单位的余地。

四是实行政府采购制度,确保医药购销“阳光操作”。可以由纪检、检察机关和有关监督职能部门参与到招投标的有关环节,实施同步监督,确保招投标工作规范有序,依法进行,做到公开保公平,公平保公正,保证药械优质低价,从机制上铲除滋生“红包”、回扣的条件。

最后,各级纪检监察机关、检察机关要积极介入医药行业违法违纪预防工作。同时要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活动。结合医疗卫生行业中的典型违纪案件,以案释法,广泛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,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,达到办理一案、教育一片的效果。有关部门要同卫生医药行政机关密切配合,建立预防违法违纪和职务犯罪的社会网络,形成齐抓共管、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,从而有效地遏制医疗卫生行业中“红包”、回扣等不正之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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